章节索引

我们创建了一个章节索引,以方便查找与《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 和《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 具体章节相关的命令决定

要使用该表,请单击 FIPPA 或 PIPA 的所需章节(和分章节)。您将看到与该章节有重要讨论的所有文件清单。结果可按文件编号、标题、日期和文件类型进行排序。主要案例包含对该法案特定章节的广泛讨论。

请注意,我们并不一定会列出讨论特定章节的所有命令。每份文件都是根据其独特的事实和情况添加到索引中的,您可能会发现其他命令包含与您的情况相关的信息。

如需查看受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命令,请参阅司法审查表。

此外,加拿大法律信息研究所 Canadian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简称 CanLII)提供加拿大所有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判决、法庭裁决、法规和条例。您可以访问其网站,查阅加拿大各地当局的更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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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
主要案例
总计:4338 结果。
FIPPA

申请人要求财政部提供 2020 年 1 月至 9 月进行的民意调查的相关记录。财政部提供了相关记录,但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的规定扣留了部分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适用于部分信息,而非全部信息。裁决人命令该部披露部分信息。

二月 20, 2024

申请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向省卫生服务管理局(PHSA)提出申请,要求查阅与 加拿大帝国停车公司(Impark)和菲沙卫生管理局(FHA)之间的停车管理服务合同有关的记录。省卫生服务管理局决定公开这些记录,但根据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个人隐私)和第 21 条(损害第三方商业利益)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一些最低限度的信息除外。Impark 要求对 PHSA 的决定进行复审,认为根据第 21 条应该保留更多信息。裁决人确认了公共卫生服务局的部分决定,并得出结论,根据第 21 条,公共卫生服务局必须拒绝申请人获取部分而非全部有争议的信息。

九月 09, 2021

一名申请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向温哥华市政府(City)申请与 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的三次 "重新分区查询 "相关的记录。市政府披露了相关记录,并根据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第 15(1)(l)条(损害财产或系统安全)、第 17(1)条(损害公共机构的经济利益)和第 22(1)条(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隐私)分割了相关信息。申请人对这一分割提出异议,还抱怨市政府对其请求的解释过于狭隘,没有充分搜索有回应的记录。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和第 22(1)条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和第 22(1)条适用于某些信息。裁决人还认为第 13(1)条不适用于某些信息。裁决人还认为第 13(1)条不适用于其他信息,并命令市政府披露这些信息。对于某些信息,根本没有必要考虑第 13(1)条,也没有必要考虑第 17(1)条和第 15(1)(l)条。最后,仲裁员认为市政府遵守了第 6(1)条规定的解释申请和进行充分搜索的责任。

九月 07, 2021

申请人要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社区生活组织(CLBC)提供各种信息。CLBC 在答复中提供了一些信息,但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的若干条款以及《成 人监护法》(AGA)第 46 条的规定,拒绝提供其他信息。 本命令涉及 CLBC 根据第 3(1)(c)条(超出范围)、第 13(1)条(咨询和建议)、第 14 条(律师-委托人特权)拒绝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决定。本命令涉及加拿大儿童和青少年委员会根据《联邦隐私保护法》第 3(1)(c)条(超出范围)、第 13(1)条(意见和建议)、第 14 条(律师-当事人特权)和第 22(1)条(不合理地侵犯个人隐私)以及《成人监护法》第 46 条(不得披露举报虐待行为的人)拒绝获取信息的决定。The adjudicator found that, taken together, ss.综合来看,《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3(1)(c)条、第 13(1)条、第 14 条和第 22(1)条以及《反贪污法》第 46 条授权或要求加拿大广播公司扣留大部分有争议的信息。然而,仲裁员还裁定,《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1)条和第 22(1)条以及《澳大利亚知识产权法》第 46 条授权或要求 CLBC 公司隐瞒大部分争议信息。13(1) 和 22(1) 条并不适用于加拿大皇家银行根据这些条款而隐瞒的某些信息,并命令加拿大皇家银行向申请人披露这些信息。

九月 02, 2021

申请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向财政部和公民服务部(Ministries of Citizens' Services)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包含一名被点名的个人以书面或录音形式对申请人提出 的任何和所有指控的记录。财政部和公民服务部向申请人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记录,但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22(1)条(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个人隐私)的规定,扣留了一些记录和信息。申请人要求对各部委的决定进行复审。裁决人的结论是,根据第 22(1)条的规定,各部委必须拒绝披露部分有争议的信息,包括两段录音的大部分,但必须向申请人披露其余有 争议的信息。

八月 30, 2021

摘要:申请人要求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查阅她儿子的医院档案。内政卫生局 (IHA) 披露了大部分档案,但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22(1)条(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隐私)扣留了一些信息。裁决人认为这些信息几乎完全与第三方有关,并确认第 22(1)条适用于争议信息。

八月 23, 2021

温哥华沿岸卫生局(VCH)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 申请做出答复。局长认为 VCH 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七月 29, 2021

肯特区政府(以下简称 "肯特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43 条申请授权,不理 会被申请人向肯特区提出的 59 项尚未解决的查阅申请。肯特区还寻求对被申请人今后提出的任何信息获取申请给予救济。在调查过程中,答辩人撤回了大部分查阅申请。審裁委員認為,餘下尚未撤回的查閱資料要求並非瑣屑無聊或無理取鬧 (第 43(b)條),亦不會因該等要求屬重複或有系統性質而不合理地干擾該區的運作 (第 43(a)條)。審裁員的結論是,在本個案中,根據第 43 條提供的濟助並無理據支持。

七月 23, 2021

申请人要求获得 2002-2018 年期间与温哥华四个地址有关的尸检报告的部分内容,以显示不列颠 哥伦比亚省验尸官服务机构(BCCS)是否进行了特定的检验。BCCS 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22(1)条(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隐私)扣留了 18 份相关报告。裁决人认为,这些报告不包含所要求的信息,因此不符合要求。没有必要进行第 22(1)条的分析或发布命令。

二月 10, 2021

一位教授提出了两项请求,要求获得与一项调查有关的记录以及与他有关的某些通信记录。维多利亚大学允许申请人查阅部分记录,但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 和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个人隐私)拒绝披露某些信息。裁决人确认了维多利亚大学根据第 14 条和第 22 条拒绝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决定。

二月 13, 2020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各部委和省长办公室(政府)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FIPPA)第 43 条第(b)款的规定,申请对官方反对党党团(反对党)提出的一些信息获取申请不予理睬。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声称,由于这些申请是琐碎的或无理取闹的,因此应授权其不 理睬这些申请。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还辩称,由于担心反对党在提出申请时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因此应允许其无视这些申请。裁决人裁定,根据第 43(b)条的规定,这些查阅请求并非无意义或无理取闹;因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无权无视这些查阅请求。裁决人还拒绝考虑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43(b)条提出的申请是否违反了《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她的结论是,公共机构通过第 43 条的 FIPPA 申请绕过 PIPA 投诉程序是不合适的。

九月 24, 2019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一名申请人要求总检察长办公室(Ministry of Attorney General)查阅与她和她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工作有关的记录。该部以第 13(1)条、第 15(1)条和第 15(1)条为由拒绝提供记录中的信息。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1)条、第 15(1)(g)条和/或第 22(1)条适用。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不适用于这些记录,因为这些信息不符合咨询或建议的条件,但该部有权根据第 15(1)(g)条扣留某些信息,因为这些信息与行使起诉裁量权有关或用于行使起诉裁量权。裁决人还认定,披露部分争议信息会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个人隐私,因此根据第 22(1)条的规定,该部必须保留这些信息。最后,裁决人认为该部没有履行第 22 条第(5)款规定的义务,即向申请人提供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有关申请人在特定记录中的个人信息的摘要,并命令该部这样做。

三月 28, 2019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第 42(1)(i)条,专员授权卫生部从与某人关系密切或对其健康和福祉负有责任的个人那里间接收集此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联系信息和个人健康号码,以便将此人登记在卑诗省健康链接(HealthLink BC)建立和维护的初级保健候诊名单上。

三月 28, 2019

申请人要求获得兰里镇(Langley)拟议开发项目的开发许可图纸。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 第 17(1)条和第 21(1)条,兰利拒绝申请人获取图纸。裁决人认为这两种例外情况都不适用,并命令兰利向申请人披露图纸。

三月 20, 2019

申诉人要求内政卫生局免除其对急诊科关闭相关记录的收费。裁决人认为,这些记录涉及第 75(5)(b)条规定的公共利益事项,申请人有权获得费用豁免。

三月 07, 2019

一名雇员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 要求提供其人事档案。The City of Surrey (City) disclosed many records but also withheld information related to its investigation of his off-duty conduct under several exceptions in FIPPA: ss.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第 15(1)条(损害执法);第 16(1)条(损害政府间关系);第 17(1)条(损害公共机构的财务或经济利益);第 19(1)条(损害个人或公共安全);以及第 22(1)条(损害第三方隐私)。仲裁员认为,第 13(1)条和第 16(1)条与第 22(1)条相同。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和第 16(1)(b)条适用于部分被隐瞒的信息。仲裁员还发现,第 15(1)(a)条和第 16(1)(b)条适用于部分被隐瞒的信息。裁决人还认为第 15(1)(a)和(d)条、第 17(1)条、第 19(1)(a)和(b)条以及第 22(1)条不适用于其余被保留的信息,并命令市政府向该雇员披露这些信息。

二月 07, 2019

申请人要求对财政部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拒绝查阅 一些电子邮件的决定进行复审。她声称特权不适用,因为政府从事了非法行为。申请人还辩称,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25 条,财政部必须公开被扣留的信息, 因为公开这些信息显然符合公众利益。裁决人认为第 25 条不适用于这些记录,财政部有权根据第 14 条的规定扣留信息。裁决人也不相信财政部试图推进它知道或应该知道是非法的行为。

七月 10, 2018

公共机构经营的一家诊所的一名病人投诉说,诊所的一名经理将她的个人信息用于与获取 或编制该信息的目的不一致或不同的目的,这违反了《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2(a) 条。裁决人认为该公共机构未能遵守第 32(a)条的规定,并命令其停止违反第 32(a)条的规定使用投诉人的个人信息。

七月 10, 2018

第 F16-24 号命令授权一家皇家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访问请求不予理睬,但每次可提出一项访问请求。根据《私人培训法》第 68(1)(b)条,该机构后来解散,其资产移交给政府。申请人随后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向该部提出了查阅申请。该部依据第 F16-24 号命令,无视申请人的申请。该部辩称,F16-24 号命令是根据《私人培训法》第 68(1)(b)条转让给它的资产。裁决人认为,F16-24 号命令不是《私人培训法》意义上的资产。该部必须对申请人的查阅请求做出答复。

七月 09, 2018

申请人公司向帕克斯维尔市(City of Parksville)提出申请,要求获得该市决定对申请人提起诉讼的相关记录。 该市拒绝披露部分记录,理由是根据第 12(3)(b)条,这将泄露地方机构的机密;根据第 13(1)条,这将泄露意见或建议;根据第 14 条,这将泄露律师客户特权信息;或根据第 22 条,这将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隐私。裁决人认为,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2(3)(b)条、第 13(1)条和第 14 条,市政府可以扣留部分信息,但不能扣留全部信息。由于这些裁定,仲裁员没有必要考虑第 22 条是否适用。

五月 16, 2018

申请人要求提供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15 日期间向维多利亚大学捐赠超过 3000 美元的所有捐赠者的姓名及其捐赠金额。维多利亚大学向申请人提供了部分信息,但根据第 17(1)、21(1)和 21(1)条(损害经济利益)的规定,拒绝提供其他信息。第 17(1)条(损害经济利益)、第 21(1)条(损害第三方的商业利益)和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个人隐私)。裁决人裁定,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7 条,大学有权扣留部分信息,并根据第 22 条的要求拒绝披露其他信息。第 22 条要求拒绝披露其他信息。少量信息被命令披露给申请人。鉴于调查结果,没有必要同时考虑第 21 条。21.

五月 15, 2018

申请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要求提供有关暂停三名医生医院特权的信息。VIHA 根据《证据法》第 51 条和第 13 条(咨询和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和第 14 条(医疗保险特权)拒绝披露相关信息。根据《证据法》第 51 条和《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13 条(意见和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和第 17 条(损害财务或经济利益),VIHA 拒绝披露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51 条不适用于这些记录,但确认了 VIHA 根据第 13 条和第 14 条就大部分不予披露的信息做出的决定。裁决人认为第 17 条不适用于这些记录。

九月 29, 2017

本报告探讨了工商银行如何共享数百万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民的个人信息。

九月 13, 2017

申请人要求获得有关温哥华市政府与一名被错误监禁的个人之间的和解协议的信息。温哥华市政府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记录,但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7 条(损害财务或经济利益)、第 21 条(损害第三方的商业利益)、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个人隐私)以及普通法中的和解特权,市政府扣留了大部分信息。裁决人认为,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4 条和普通法和解特权,市政府有权扣留信息。鉴于这些裁定,仲裁员无需考虑第 17、21 或 22 条是否适用于这些记录。

七月 10, 2017

申请人要求提供与工商银行 2016 年 "耻辱馆"/反欺诈活动有关的所有记录。工商银行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13条(政策意见或建议)和第14条(律师客户特权)拒绝披露部分信息。仲裁员确认了工商银行的决定。

七月 04, 2017

一位申请人要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特许专业会计师协会(CPABC)提供记录。具体地说,他想得到有关他为 CPABC 奖学金提名的人的信息。CPABC 根据《联邦隐私保护法》第 13 条(政策意见和建议)和第 22 条(损害个人隐私)拒绝披露某些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13 条适用,并确认了 CPABC 根据该例外条款拒绝披露信息的决定。没有必要就第 22 条做出决定。

六月 28, 2017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第 42(1)(i)条,专员授权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间接收集约 74 名个人的电子邮件和/或邮寄地址,以便按照监察员 2017 年 4 月 6 日报告中的建议与这些个人取得联系:Misfire:2012年卫生部解雇及相关事宜》(Misfire Report)中的建议,间接收集约74人的电子邮件和/或邮寄地址,以便与这些人取得联系。

六月 16, 2017

申请人要求提供有关托菲诺皇家骑警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签发的 "立即路边禁令 "的信息。该部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记录,并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6(1)(b)条(从联邦政府机构秘密获得的信息)和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个人隐私)扣留了部分信息。裁决人认为,根据第 14 条的授权和第 22 条的规定,该部有权扣留信息。因此,裁决人不必考虑第 16(1)(b)条是否适用于这些记录。

六月 06, 2017

申请人要求获得该部关于在法律诉讼期间损害雇员名誉的拟议政策的记录。该部披露了一些信息,但扣留了其他信息,理由是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2 条(内阁机密)、第 13 条(政策意见或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和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有害的披露),这些信息是免于披露的。裁决人确认了该部根据第 13 条和第 14 条不披露记录信息的决定。鉴于这一结论,没有必要同时考虑第 12 条和第 22 条。

六月 06, 2017

申请人要求提供一份说明简报主题事项的清单。该部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3(1)(h)条(该法范围之外)、第 12 条(内阁机密)、第 13 条(政策意见或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6(1)(b)条(损害政府间关系)和第 22 条(损害个人隐私)拒绝披露一些说明。裁决人确认了该部关于第 3(1)(h)条和第 22 条的决定。她还确认了该部关于第 3(1)(h)条和第 14 条的决定。她还确认了该部关于第 13(1)条的决定,但其中八处描述除外。她认为第 16(1)(b)条仅适用于八项描述中的五项,另外三项必须向申请人披露。没有必要考虑第 12 或 22 条。

六月 06, 2017

申请人请求查阅有关为法庭诉讼准备宣誓书的记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师协会(LSBC)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8(2)(b)条拒绝确认或否认记录的存在,理由是披露记录的存在会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个人隐私。仲裁员确认,LSBC 有权依据第 8(2)(b)条行事。

五月 11, 2017

申请人要求获得其同事所做调查的副本及任何相关记录。公共机构找到了一份调查求职信、调查问题、调查回复以及完成调查的个人姓名。公共机构向申请人披露了部分调查问题和答复,并根据《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2 条(披露有损个人隐私)扣留了其余部分。该公共机构还找到了一份相关的工作场所调查报告,并根据第 22 条和第 14 条(律师客户保密特权)将其全部保留。裁决人确认了公共机构根据第 14 条和第 22 条做出的关于部分工作场所调查报告的决定。裁决人确认了公共机构根据第 14 条和第 22 条就部分信息做出的决定。然而,裁决人认为公共机构没有必要根据第 22 条拒绝披露某些信息,并命令公共机构向申 请人披露这些信息。

五月 10, 2017

申请人要求提供有关啸华森原住民开发项目附近重新设计的十字路口的交通信息。根据《联邦土著居民保护法》第 16(1)(a)条(损害政府与土著政府之间的关系)和第 16(1)(b)条(披露从土著政府秘密获得的信息),该部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记录并扣留了一些信息。申请人后来指出,该部必须披露这些信息,因为根据第 25 条的规定,这样做 "显然符合公众利益"。裁决人认为,根据第 16(1)(a)或(b)条的规定,该部无权隐瞒信息,第 25 条不适用于这些记录。

五月 10, 2017

第三方反对市政府披露第三方姓名及其从市政府获得的遣散费数额的决定,理由是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的损害)适用。第三方辩称,这笔款项不是第 22(4)(e)条意义上的 "报酬",因为它不是遣散费。仲裁员认为,这笔款项是一种形式的报酬,由于属于第 22(4)(e)条的范围,因此不能根据第 22 条不予支付。

五月 09, 2017

第三方反对市政府决定披露第三方的姓名及其从市政府获得的遣散费数额,理由是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的损害)适用。裁决人认为该信息属于第 22(4)(e)条的范围,因此不能根据第 22 条不予披露。

五月 09, 2017

第三方以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的损害)适用为由,反对市政府披露第三方姓名及其从市政府领取的 遣散费数额的决定。裁决人认为该信息属于第 22(4)(e)条的范围,因此不能根据第 22 条不予披露。

五月 09, 2017

一名申请人要求提供该部参与联邦审查小组有关申请人拟议采矿项目的相关记录。该部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记录,但根据第 13 条(政策咨询或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5(1)(损害)条的规定,保留了一些信息。该部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记录,但根据第 13 条(政策意见或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5(1)(l)条(损害系统安全)、第 17 条(损害经济利益)、第 21 条(损害第三方商业利益)和第 22 条(损害个人隐私)扣留了一些信息。裁决人认为,该部必须拒绝披露根据第 21 条和第 22 条不予披露的记录中的所有信息,并有权拒绝披露根据第 13 条、第 14 条、第 15(1)(l)条和第 17 条不予披露的记录中的大部分信息。裁决人命令该部向申请人提供少量信息。

五月 08, 2017

一名申请人要求获得有关起重机调查的记录。WorkSafeBC 披露了一些信息,但扣留了其他信息,理由是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 条(政策意见或建议)和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这些信息免于披露。裁决人裁定第 13 和第 14 条适用于某些信息。第 13 和第 14 条适用于部分未披露的信息。

五月 02, 2017

一名申请人要求提供学院与一名前雇员之间法律事务的法律费用和和解金额的总和。学院表示,在其保管或控制范围内,没有记录这一总金额,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FIPPA) 第 6(2)条的规定,学院没有义务创建记录。它还指出,下列例外情况适用于所申请的信息:第 14 条(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第 15 条(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第 16 条(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7 条(损害学院的财务或经济利益)和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第 三方的个人隐私)。裁决人认为,根据第 6(2)条,学院有责任为申请人创建一个包含法律费用和和解金额总和的记录,而且根据第 14、17 或 22 条,学院无权或无须拒绝向申请人披露这些信息。

五月 02, 2017

一名记者要求获得 BCLC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与其前任主席兼董事("董事")之间的电子邮件副本。该董事反对披露,理由是这些电子邮件属于个人通信,因此不属于《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管辖范围。他还辩称,BCLC 在电子邮件中不适当地 "收集 "了他的个人信息。裁决人认为,就第 3(1)条和第 4(1)条而言,这些电子邮件处于 BCLC 的控制之下。裁决人还认为,BCLC 的行为违反了《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3(1)条和第 4(1)条的规定。裁决人还认定,就《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6 条而言,BCLC 没有在这些电子邮件中 "收集 "董事的个人信息。裁决人命令 BCLC 遵守 F11-28 号命令,按照之前的命令以分割的形式披露电子邮件。

四月 26, 2017

一位申请人向温哥华市政府("市政府")索要了温哥华悦山地区一个公寓开发项目的社 区设施分摊金的计算记录。根据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第 17(1)条(损害公共机构的经济利益),第 21(1)条(损害第三方利益)和第 22(1)条(损害第三方个人隐私),市政府披露了一些信息,但隐瞒了其他信息。申请人认为第 25(1)(b)条(公共利益优先)适用于被保留的信息。The adjudicator found that s. 25(1)(b) does not apply to the withheld information and that ss.第 13(1)、17(1) 和 22(1)条适用。没有必要考虑第 21(1)条是否适用。

四月 26, 2017

白石市的一位居民要求查阅与该市首席行政官关于市政供水的声明有关的记录。该市提供了记录,但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12(3)条(地方公共机构保密)、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7 条(损害公共机构的财务或经济利益)和第 21 条(损害第三方商业利益),该市拒绝披露某些信息。裁决人认为市政府没有被授权或被要求根据第 12(3)条、第 17 条或第 21 条拒绝获取其所隐瞒的信息。裁决人还认定第 25 条(公共利益)不适用于这些信息。关于某些信息是否根据第 14 条被适当地保留的问题没有实际意义,因为申请人已经从另一个申 请人的 FIPPA 申请中获得了这些信息。

四月 12, 2017

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43(a)和(b)条,市政府申请授权不理会被告的某些记录请求。審裁員發現,在 20 項尚未處理的要求中,有 14 項是有系統或重複的要求,而回應這些要求會不合理地干擾市政府的運作,因此市政府可根據第 43(a)條獲授權不理會這些要求。裁决人认为另外两份请求属于琐碎请求,可根据第 43(b)条不予理会。市政府还有权在两年内不理睬答辩人今后提出的超过一次公开查阅请求的查阅请求。

四月 12, 2017

独立承包商和商业协会要求获取 16 个工会发起的养老金计划向养老金监管局提交的信息。监管局根据第 21 条(对第三方商业利益的损害)和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的损害)拒 绝披露所要求的部分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21 条和第 22 条均不适用,并命令监管局向申请人披露信息。

四月 10, 2017

VIHA 的一名雇员要求获得有关她的所有信息。VIHA 提供了记录,但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3(1)(d)条(该法范围之外)、第 13 条(咨询和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和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的损害)拒绝披露某些信息。裁决人裁定第 3(1)(d)条不适用,VIHA 必须向申请人披露该信息。裁决人确认了 VIHA 根据《信息和隐私保护法》第 13、14 和 22 条做出的决定。審裁員確認 VIHA 根據第 13、14 及 22 條就部分資料作出的決定。然而,裁决人认为 VIHA 没有被授权或被要求拒绝披露这些例外情况下的其他信息,并命令 VIHA 向申请人披露这些信息。

三月 31, 2017

申请人要求查阅与 Stericycle 公司签订的生物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的相关记录。省卫生服务管理局(PHSA)决定公开符合要求的记录,即一份关于 HealthPRO 公司与 Stericycle 公司之间合同的信息表,以及一份 Stericycle 公司与省卫生服务管理局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其他卫生机构之间的过期合同。HealthPRO 和 Stericycle 反对这一决定,认为第 21(1)条(对第三方商业利益的损害)适用于这两份记录。裁决人认为第 21(1)条不适用于这些记录,并要求 PHSA 向申请人披露这些记录。

三月 31, 2017

和平谷土地所有者协会("PVLA")根据《联邦公共信息保护法》第 12(1)条(内阁机密)、 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和第 17(1)条(损害公共机构的经济利益),要求对该部不公开与 C 地块 清洁能源项目有关的简报的决定进行审查。PVLA 还辩称,根据第 25(1)(b)条(公共利益优先),该部必须披露简报。仲裁员认为第 25(1)(b)条不适用于简报。仲裁员还认定,第 12(1)条确实适用于简报中的信息,并要求外交部拒绝 PVLA 获取这些信息。没有必要考虑第 13(1)条和第 17(1)条。

三月 31, 2017

申请人要求提供与工作场所调查有关的记录。财政部披露了符合要求的记录,但根据《联邦公共信息保护法》第 13 条(咨询和建议)和第 14 条(法律咨询)的规定,删除了一封电子邮件的内容。财政部披露了回应的记录,但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 条(意见和建议)和第 14 条(法律意见)分割了一封邮件的内容。裁决人认为,根据第 14 条的规定,财政部有权保留该信息,因此无需考虑第 13 条的规定。

三月 29, 2017

申请人要求获得一份关于新威斯敏斯特中学替代方案的报告副本。校区以分割的形式披露了该报告,并根据第 17 条第(1)款(损害公共机构的经济利益)拒 绝公开该信息。裁决人确认了校区不公开信息的决定,理由是潜在的投标提议者在准备投标时可能会利 用这些信息,从而损害校区的经济利益。

三月 20, 2017

申请人要求获得与他及其家人的居住调查有关的记录。该部根据第 15(1)(c)条(损害调查技术和程序的有效性)、第 15(1)(l)条(损害财产或系统安全)、第 17(1)条(损害经济利益)和第 22(1)条(损害第三方个人隐私)拒绝申请人获取信息。仲裁员发现第 15(1)(c)条适用于某些信息,但不适用于其他信息,包括已经披露的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17(1)条根本不适用。申请人对根据第 15(1)(l)条和第 22(1)条不公开的信息不感兴趣,因此没有必要考虑这些例外情况。

三月 20, 2017

申请人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共监护人和受托人("PGT")索取与一位已故人士有关的记录。公共监护人和受托人根据《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2 条(不合理地侵犯个人隐私)拒绝披露个人信息。申请人对这一答复不满意,要求对此事进行调查。PGT 要求专员根据第 56 条行使酌处权,不进行调查。调查员发现,根据第 22 条的规定,披露死者的信息并不明显构成对死者个人隐私的不合理侵犯;因此,PGT 关于不进行调查的请求被驳回。

二月 23, 2017

一名记者要求提供有关以桥梁取代梅西隧道的商业案例的记录。财政部以分割的形式披露了有回应的记录。财政部在调查中辩称,第 12(1)条(内阁机密)和第 13(1)条(内阁建议财政部在调查中辩称,第 12(1)条(内阁机密)和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适用于被保留的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适用于所有被保留的信息,并命令内政部保留这些信息。没有必要考虑第 12(1)条。

二月 21, 2017

该部以分割的形式披露了一份报告,根据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隐瞒了一些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13(1)条适用于大部分被隐瞒的信息。仲裁员还发现第 13(2)(a)条(事实材料)、第 13(2)(g)条(最终报告)和第 13(2)(m)条(公开引用的信息)并不适用。仲裁员命令该部披露第 13(1)条不适用的信息。

二月 21, 2017

工商银行向申请人披露了与另一人面谈的记录副本,但根据第 22(1)条(对第三方隐私的损害)的规 定,扣留了大部分信息。裁决人认为,申请人已经知道了几乎所有被隐瞒的信息,这一事实超过了任何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推定。裁决人命令加拿大工商银行向申请人披露记录誊本。

二月 09, 2017

第三方反对 BCSC 披露与他向 BCSC 投诉有关的记录的决定。第三方辩称,根据第 22 条,披露任何记录都会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个人隐私。裁决人认为 BCSC 必须保留部分第三方个人信息,但其余信息应披露给申请人。

二月 06, 2017

申请人要求查阅记录,包括其子女的信息。该部确信他是孩子们的监护人,但认为他在行使孩子们获取其个人信息的权利时,没有证明他是代表孩子们行事,符合《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5(1)(b)条、《联邦个人信息保护计划条例》第(1)(a)条和《儿童、家庭和社区服务法》第 76(1)(a)条的规定。裁决人确认了该部的决定。

一月 26, 2017

纳奈莫市的三名雇员要求获得与几项特定工作重新定级有关的记录。纳奈莫市根据第 13(1)条(意见或建议)、第 17(1)条(对公共机构的经济损害)和第 22(1)条(对第三方隐私的损害)拒绝查阅全部记录。仲裁员认为第 17(1)条不适用于任何信息,而第 13(1)条和第 22(1)条适用于任何信息。第 13(1)条和第 22(1)条仅适用于部分信息。裁决人命令市政府披露这些例外情况不适用的记录。

一月 16, 2017

一名记者要求提供 TransLink 与 Burrard Communications 之间的具体合同,以及 Burrard 根据合同开展活动的任何报告。TransLink 公司以分割的形式披露了记录,并根据第 22(1)条(对第三方个人隐私的损害)扣留了部分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22(1)条适用于部分信息。然而,裁决人认为第 22(1)条不适用于有关 Burrard 委托人的某些信息,因为记者已经知道这些信息,并命令 TransLink 向记者披露这些信息。

一月 09, 2017

纳奈莫地区行政区的一名雇员要求查阅包含其姓名的任何记录。地区行政区提供了记录,但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12(1)条(内阁机密)、第 13 条(政策意见或建议)、第 17 条(损害公共机构的财务或经济利益)、第 21 条(损害第三方商业利益)和第 22 条(损害个人隐私)拒绝披露某些信息。裁决人确认了地区行政区关于第 13 条的决定,但认为它没有被授权或被要求拒绝获取第 12(1)、17 或 21 条规定的信息。裁决人还发现,地区行政区只被要求拒绝申请人获取根据第 22 条不公开的部分信息。

一月 09, 2017

申请人要求提供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总理个人度假有关的记录。省长办公室根据第 15 条(对执法有害的披露)、第 16 条(对政府间关系或谈判有害的披露)、第 19 条(对个人或公共安全有害的披露)和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有害的披露)拒绝披露记录和信息。裁决人裁定,根据第 15、16 和 22 条的规定,省长办公室有权或必须拒绝披露某些被隐瞒的 信息,而不必考虑第 19 条的规定。总理办公室被命令向申请人披露其余信息。

十二月 23, 2016

一名记者要求查阅 PavCo 与 TED Conferences 之间关于 2014 年 3 月 Ted 大会的合同。裁决人认为第 17(1)条(损害公共机构的财务利益)和第 21(1)条(损害第三方的商业利益)不适用于被隐瞒的信息,并命令 PavCo 公司向该记者披露该信息。

十二月 22, 2016

一名记者要求提供奥肯那根全体法官与技术、创新和公民服务部之间关于奥肯那根教养中心的设计、建设、融资和维护的合同附件。 裁决人认为第 21(1)条(对第三方商业利益的损害)不适用于附件中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不是 "提供 "的,而是通过谈判获得的。裁决人命令该部向记者披露这些附件。

十二月 05, 2016

申请人要求获得供应商提交的对工商银行第 2011-006 号意向书(提供 "生物危险车辆清洁 "服 务)的答复,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提供这些服务的合同。 工商银行决定公开 BioSolutions 公司的意向书,但根据第 21(1)条(对第三方商业利益的损害)的规定扣留了部分信息。 工商银行还决定公开与 BioSolutions 公司签订的合同。 BioSolutions 公司反对披露这两份记录。 裁决人认为第 21 条第(1)款不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决定披露的信息,并命令中国工商银行向申 请人披露这些信息。

十二月 05, 2016

一名申请人请求查阅一名具名医生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验尸官服务局("BCCS")之间的通信记录。裁决人认为第 22(1)条(对第三方隐私的损害)适用于被扣留的信息,因为该信息包含医生的个人意见或关于医生的个人意见。裁决人命令 BCCS 保留该信息。

九月 21, 2016

一名申请人要求获得与他工作过一段时间的一栋大楼发现石棉有关的记录。该部披露了相关记录,但根据第 22(1)条(对第三方隐私的损害),该部扣留了少量与其他雇员有关的信息。裁决人认为第 22(1)条适用于这些信息,并命令该部保留这些信息。

九月 21, 2016

一名申请人要求提供有关温哥华市投标委员会的记录,该委员会负责就该市的货物和服务 采购做出决定。市政府确认了由市政府工作人员为招标委员会准备的报告。市政府披露了这些报告的部分内容,但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 条和第 15 条的规定隐瞒了一些信息。裁决人裁定,该市有权拒绝披露根据第 13 条(政策意见或建议)被拒 绝披露的大部分信息和根据第 15 条(对执法有害的披露)被拒绝披露的所有信息。

九月 21, 2016

一名记者要求查阅与 Translink 公司在大温哥华地区的 Compass 卡项目有关的 "项目工程缺陷 "通知。裁决人认为第 25(1)(b)条不适用于通知中的信息。裁决人还认定第 21(1)条不适用于这些通知,并命令 TransLink 向记者披露这些通知。

九月 21, 2016

一名记者要求获得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察局长协会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市警察局长协会有关 的记录。维多利亚警察局披露了一些记录,但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 第 3(1)(c)、13、14、15、16 和 22 条以及《警察法》第 182 条拒绝披露其他记录和信息。裁决人发现有些记录可以不公开,因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3(1)(c)条,这些记录不属于《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的范围,而另一些记录则适用《警察法》第 182 条。 裁决人还发现根据第 13 条(意见或建议)、第 14 条(律师客户特权)、第 15(1)(c)和(l)条(对执法造成损害)以及第 22 条(对个人隐私造成损害),有些信息可以不公开。然而,根据第 16 条(对政府间关系或谈判的损害),维克多-帕特里克无权拒绝披露其扣留的任何信息。

十一月 10, 2015

一位记者询问通过 PlayNow.com 购买的彩票产品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各邮政编码前向排序区的总价值。前向分类区由邮政编码的前三个字符组成。BCLC withheld the requested information on the basis that it believed disclosure could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rm BCLC’s financial or economic interests, under s. 17 of FIPPA (specifically ss.17(1), 17(1)(b) 和 17(1)(d) 条)。申请人称,《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25(1)(b)条适用(即披露符合公众利益)。仲裁员认为,披露该信息显然不符合公众利益,因此 BCLC 无需根据第 25(1)(b)条披露该信息。然而,裁决人命令 BCLC 披露该信息,因为 BCLC 没有证明它有权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7(1)、17(1)(b) 和 17(1)(d)条拒绝获取信息。

十月 13, 2015

在调查消费者对 Active Energy 公司投诉的过程中,BCUC 委托 BC 消费者保护组织撰写了一份调查报告。在此过程中,BCUC 决定对该报告保密,后来在听取意见后,决定将其从记录中删除。BCUC 的执法行动后来导致与 Active Energy 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要求查阅该报告,BCUC 决定公开该报告。由于《行政法庭法》第 61(2)(c)条将该记录排除在 FIPPA 的适用范围之外,Active Energy 的上诉获准。

二月 19, 2015

在调查消费者对 Active Energy 公司投诉的过程中,BCUC 委托 BC 消费者保护组织撰写了一份调查报告。在此过程中,BCUC 决定对该报告保密,后来在听取意见后,决定将其从记录中删除。BCUC 的执法行动后来导致与 Active Energy 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要求查阅该报告,BCUC 决定公开该报告。由于 F15-06 号命令中给出的原因,Active Energy 的上诉被允许,因为《行政法庭法》第 61(2)(c) 条将该记录排除在 FIPPA 的适用范围之外。

二月 19, 2015

只要个人信息在办公室之外被使用,其丢失或泄露的风险就会增加。公共机构和私营组织必须按照《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FIPPA)和《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的要求,妥善保管纸质和电子记录。

一月 09, 2015

申请人要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南岸运输管理局("Translink")提供记录,以记录他所说的 Translink 在调查一起工作场所纠纷和回应一起人权投诉时产生的费用。在回应申请人的请求时,Translink 公司告知申请人,它无法确认或否认任何有回应的记录的存 在,理由是披露所请求信息的存在会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个人隐私(《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 8(2)(b)条)。裁决人裁定 Translink 有权拒绝确认或否认所申请记录的存在。

十一月 26, 2014

聘用适合工作岗位的员工是任何公共机构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申请人在以前工作场所的表现是招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查询推荐信则可以让潜在雇主对申请人未来的表现有一定的了解。

十一月 10, 2014

申请人要求获得有关 Burrard 街大桥的信息。市政府公布了一些例行检查记录,但以 FIPPA 第 13、15、17、19 和 21 条为由,扣留了 11 份关于该桥不同方面的工程报告的部分内容。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15、17、19 和 21 条。仲裁员下令披露这些记录,因为《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中的披露例外情况均不适用。

九月 12, 2014

申请人要求获得有关其女儿的护理和死因的信息和详细情况,她的女儿 34 年前在寄养家庭中死 亡。儿童和家庭发展部拒绝提供信息,理由是根据《联邦隐私保护法》第 22 条的规定,披露信息会不合理地侵犯个人隐私。裁决人裁定第 22 条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因此儿童和家庭发展部必须披露有回应的记录。裁决人还命令该部处理申请人提出的关于该部已标记为不在范围内的回应记录中的信息的申 请。

九月 03, 2014

申请方记者要求获得有关曼恩港大桥收费框架变更理由的文件。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以《联邦公共信息保护法》第 12 条规定的内阁机密为由,拒绝披露三份记录中的信息,并拒绝披露一份记录中的部分信息,称其构成《联邦公共信息保护法》第 13 条规定的意见和建议。裁决人裁定,根据第 12 条第(1)款的规定,该部有权扣留部分信息,因为披露这些信息会泄露内阁审议的实质内容。其他信息必须公开,因为这些信息要么不属于第 12 条第( 1 )款的范围,要么属于第 12 条第( 2 )款第( c )项规定的背景材料和分析。第 13 条无需考虑,因为适用该条的信息受《联邦公共信息权保护法》第 12 条的保护。

六月 30, 2014

一名记者要求提供与省资本委员会就出租维多利亚内港 CPR 轮船码头大楼征求建议书有关的记录。 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1)、15(1)(l)、21(1) 和 22(1)条的规定,信息被拒绝公开。 裁决人认为,根据第 13(1)条不予披露的大部分信息并非意见和建议,因此必须予以披露。 关于第 15(1)(l)条,公共机构未能证实披露建筑图纸会合理地预期损害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必须予以披露。 关于第 21 条第(1)款,没有证据表明披露被隐瞒的财务信息会造成损害,因此裁决人指示将其提供给申 请人。 最后,裁决人下令披露根据第 22(1)条被扣留的部分信息,因为这些信息要么不是个人信息, 要么披露这些信息不会不合理地侵犯第三方的个人隐私。

三月 13, 2013
1

一名个人及其公司投诉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房管理委员会决定按照 "商业申请人 "类别评估和收取费用,并拒绝免除全部或部分费用。裁决人确认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房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即由于申请人符合商业申请人的条件,委员会应按其允许的服务的实际成本收取费用。不过,裁决人认为,根据第 75(5)(a)条,在这种情况下,免除申请人支付估计费用是公平的。

五月 07, 2021

申请公司卷入了与 Hood Point Improvement District 的诉讼,博文岛公司是该诉讼的破产管理人。申请公司要求获得与具体施工招标过程有关的记录,而这正是 HPID 诉讼的主题。HPID 估计收费 3,500 美元,并要求申请人在答复前支付全部估计费用,理由是申请人是 "商业申请人"。申请人是商业申请人。博文岛只能收取《信息公开条例》所列服务的实际成本。

六月 28, 2002
10

申请人申诉称,卫生部未能及时回应他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提出的索取 2021 年 9 月 10 日省卫生官员令相关记录的要求。该部承认,它没有履行《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6(1)条规定的毫不拖延地做出答复的义务,也没有遵守第 7 条规定的在法定时限内做出答复的义务。裁决人同意并命令该部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之前做出答复。

四月 26, 2022

温哥华沿岸卫生局(VCH)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 申请做出答复。局长认为 VCH 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七月 29, 2021

汤普森河大学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申请做出答复。裁决人认为汤普森河大学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该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六月 23, 2021

汤普森河大学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申请做出答复。裁决人认为汤普森河大学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该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六月 14, 2021

三位申请人共向夏地地区(以下简称 "夏地地区")提出了五项申请,要求查阅各种记录。申请人声称,夏令地区政府没有按照《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6 和第 7 条的要求及时答复他们的查阅申请。他们要求信息和隐私权专员办公室对该区据称未按照法定答复时间答复他们的查阅申请进行审查。裁决人裁定该区没有履行第 6(1)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没有按照规定的法定期限毫不拖延地作出回应。该区被责令在某些既定日期之前对申请人的五项查阅请求做出答复。

八月 05, 2020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各部委和省长办公室(政府)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FIPPA)第 43 条第(b)款的规定,申请对官方反对党党团(反对党)提出的一些信息获取申请不予理睬。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声称,由于这些申请是琐碎的或无理取闹的,因此应授权其不 理睬这些申请。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还辩称,由于担心反对党在提出申请时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因此应允许其无视这些申请。裁决人裁定,根据第 43(b)条的规定,这些查阅请求并非无意义或无理取闹;因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无权无视这些查阅请求。裁决人还拒绝考虑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43(b)条提出的申请是否违反了《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她的结论是,公共机构通过第 43 条的 FIPPA 申请绕过 PIPA 投诉程序是不合适的。

九月 24, 2019

申请人要求专员命令该公共机构按照《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的要求对她的查阅 申请做出回应。裁决人裁定该公共机构没有按照《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的规定对申请做出答复,并 命令其做出答复。

八月 30, 2019

本指南将有助于确保您的延期申请包含 OIPC 处理和审查您的申请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

七月 01, 2016

申请人要求提供与在该部业务大裁员期间决定裁减其职位有关的记录。申请人提出的第二项请求涉及该部与代表受裁员影响雇员的工会之间的协商。对于第一项请求,该部没有履行其协助义务,但在调查结束后履行了协助义务。对于第二项请求,该部履行了协助义务

八月 10, 2005

申请人是公共机构聘用的一名教师,他要求获得家长写的关于申请人的信件的副本。公共机构正确地向申请人提供了第三方信件的实质内容,但根据第 22 条拒绝披露其身份信息是正确的。 然而,公共机构未能在法案允许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七月 17, 2003
10(1)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一名申请人要求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提供 档案。大约 6 个月后,UBC 仍未给申请人答复。申请人要求信息和隐私权专员办公室审查 UBC 未按照《保护隐私法》的要求对其查阅申请做出答复的情况。裁决人认为 UBC 没有履行《联邦信息保护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 UBC 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对申请人做出答复。

八月 08, 2023

温哥华沿岸卫生局(VCH)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 申请做出答复。局长认为 VCH 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七月 29, 2021

汤普森河大学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申请做出答复。裁决人认为汤普森河大学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该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六月 23, 2021

汤普森河大学未能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人的查阅申请做出答复。裁决人认为汤普森河大学没有履行该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该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

六月 14, 2021

三位申请人共向夏地地区(以下简称 "夏地地区")提出了五项申请,要求查阅各种记录。申请人声称,夏令地区政府没有按照《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6 和第 7 条的要求及时答复他们的查阅申请。他们要求信息和隐私权专员办公室对该区据称未按照法定答复时间答复他们的查阅申请进行审查。裁决人裁定该区没有履行第 6(1)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没有按照规定的法定期限毫不拖延地作出回应。该区被责令在某些既定日期之前对申请人的五项查阅请求做出答复。

八月 05, 2020

申请人向运输和基础设施部(以下简称 "运输和基础设施部")申请与公路改造项目有关的 记录。运输和基础设施部将对申请人申请的答复时间延长了 20 天,理由是根据《联邦信息 和隐私保护法》第 10 条的规定,该部有权这样做。申请人就此向信息与隐私专员办公室提出申诉。裁决人裁定,第 10 条第(1)款第(c)项授权信息和隐私部在此情况下将答复申请人获取信息请求的时限延长 20 天。因此,裁决人确认了信息和隐私部对时限的延长。

十二月 16, 2019
10(2)

一名申请人向内务部卫生管理局(管理局)提出查阅各种记录的申请。申请人声称该局没有按照《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6 条和第 7 条的要求立即对查阅申请做出答复。他们要求信息和隐私权专员办公室审查该局未按照法定答复时间答复其查阅申请的指控。裁决人认为,该局没有履行第 6(1)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没有按照规定的法定期限毫不拖延地作出回应。仲裁员命令管理局在规定日期前对申请人的查阅请求作出符合要求的答复。

四月 04, 2024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一名申请人要求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提供 档案。大约 6 个月后,UBC 仍未给申请人答复。申请人要求信息和隐私权专员办公室审查 UBC 未按照《保护隐私法》的要求对其查阅申请做出答复的情况。裁决人认为 UBC 没有履行《联邦信息保护法》第 6(1)条和第 7 条规定的职责,并命令 UBC 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对申请人做出答复。

八月 08, 2023

申请人申诉称,卫生部未能及时回应他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提出的索取 2021 年 9 月 10 日省卫生官员令相关记录的要求。该部承认,它没有履行《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6(1)条规定的毫不拖延地做出答复的义务,也没有遵守第 7 条规定的在法定时限内做出答复的义务。裁决人同意并命令该部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之前做出答复。

四月 2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