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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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命令"类似,OIPC 也可以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决定"。命令 "处理 OIPC 收到的投诉和审查请求,而 "决定 "则处理以下特定主题:

  • 就具体争议中的初步问题做出决定,或确认某一事项是否在 OIPC 的管辖范围之内。
  • 公共机构申请从个人以外的来源收集个人信息。
  • 公共机构申请不理睬查阅请求,理由是这些请求具有重复性或系统性,不合理地干扰了公 共机构的运作,和/或查阅请求具有轻率或无理取闹的性质。
  • 请求专员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对投诉或审查请求进行调查(仅适用于 FIPPA)。

如何使用本表:裁决可按日期、编号和标题排序--点击列标题即可按该类别排序。使用下拉菜单可按法规类型或年份进行筛选。主要案例包含对法案特定章节的广泛讨论。

主要案例
司法审查
摘要
N/A 4月 12, 2000 申请人]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察委员会之间的审查请求 初步/管辖权 决定专员无权就申请人要求审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察投诉委员会搜索所要求记录的申请进行调查,理由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察投诉委员会不是《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所规定的公共机构。
N/A 5月 8, 2000 申请人]与温哥华警察局之间的审查请求 初步/管辖权 决定在申请人要求对温哥华警察局的决定进行复审的案件中,没有遗留问题需要专员裁定。
N/A 5月 12, 2000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就中国工商银行收集个人信息提出的申诉 初步/管辖权 驳回关于 ICBC 将驾驶员体重列入驾驶执照的投诉。
N/A 7月 28, 2000 申请人]与警务投诉专员办公室之间的审查请求 初步/管辖权 决定专员无权对投诉警察专员保管或控制的某些记录进行调查,理由是《警察法》第 66.1 条将这些记录排除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N/A 9月 12, 2000 申请人与警务投诉专员办公室之间的审查请求 初步/管辖权 决定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3(1)(c)条,将投诉警察专员的某些记录排除在该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N/A 2月 28, 2001 关于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CPR")、大温哥华运输局("Translink")、"温哥华省 "和另一名申请人的调查询问 初步/管辖权 在考虑了 CPR(第三方)关于专员有偏见的反对意见以及关于将 Translink(公共机构)列为当事方的反对意见后,决定使用代表进行调查。
N/A 4月 26, 2001 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选举委员会公布居民名单 初步/管辖权 告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选举委员会无权也无理由为选民登记目的要求安老院提供住户名单,尽管安老院可在住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此类名单。
N/A 12月 12, 2001 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5 部分进行的调查--Lheidli T'enneh 原住民("申请人")--总检察长部("公共机构) 初步/管辖权 驳回申请人律师关于审查不公开提交的材料和书面证词以及审查未封存的争议记录副本的请求。
N/A 11月 19, 2002 根据《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第 5 部分进行的调查 - Ann Rees("申请人")-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药剂师学院("学院")- 卫生服务部("卫生部) 初步/管辖权 专员确信,该部保管和控制着一份机器可读的 PharmaNet 记录,药剂师学院控制着一份机器可读的 PharmaNet 记录,可以据此创建所要求的记录。
N/A 5月 10, 2002 水、土地和空气保护部("保护部") - 第 01-52 号命令 初步/管辖权 决定驳回向导狩猎协会和两名向导提出的重新调查 01-52 号命令的请求。
N/A 3月 28, 2003 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5 部分进行的调查--《环球邮报》罗伯特-马塔斯("申请人")--总检察长部("总检察长部") 初步/管辖权 关于第 3(1)(h)条适用于某些国防资助记录的裁决。
N/A 11月 4, 2003 审查请求--工作机会基金,申请人("WOF")--总检察长部("总检察长部") 初步/管辖权 专员根据第 53(2)(b)条,重新考虑其代表早前作出的决定,批准延长周转基金的期限。
F06-07 6月 20, 2006 弗雷泽卫生局 初步/管辖权 专员就有关第 17 及 21 条伤害的专家证据的可接受性所作的裁决。
F06-08 9月 1, 2006 立法议会和委员会书记办公室 初步/管辖权 专员就对提交给立法大会特别委员会的记录和信件进行调查的管辖权做出的裁决,该记录和信件由立法大会委员会文书办公室保管。
F06-10 10月 24, 2006 第 71 学区(科莫克斯)学校董事会 初步/管辖权 专员就代表第三方教师的工会试图论证公共机构未适用的酌情披露例外情况的适用性所做的裁决。
F07-03 6月 22, 2007 经济发展部 初步/管辖权 专员对公共机构要求增加逾期例外的裁决。
F08-02 1月 18, 2008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保险公司 初步/管辖权 高级仲裁员对申请人在调查阶段要求扩大调查范围的裁决。
F08-07 7月 24, 2008 劳动和公民服务部 初步/管辖权 专员关于第三方复审请求的效力的决定。
F09-01 1月 8, 2009 公共安全部和副检察长 初步/管辖权 专员就公共机构关于准入申请人不是 "适当人员 "的论点做出的决定。
F09-05 12月 16, 2009 普罗维登斯医疗保健协会 初步/管辖权 裁决人就普罗维登斯医疗保健协会是否属于《联邦公共信息保护法》下的公共机构做出裁决。
F10-01 2月 10, 2010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初步/管辖权 裁决人裁定笔记不在 UBC 的保管或控制之下。 关于 UBC 是否履行了 FIPPA 第 6 条规定的协助义务的听证会将不再进行。
F10-03 3月 16, 2010 财政部 初步/管辖权 裁决人裁定,根据《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3.1 条,该部向信贷机构披露个人信息是适当的。
F10-04 3月 16, 2010 公共安全部和副检察长 初步/管辖权 裁决人裁定新证据不符合重新审理 F08-13 号命令的标准。 司法复议中提出的其他问题也不会引发重新审理。 如果不中止命令,可以继续审议其余记录。
F10-08 8月 16, 2010 教育部 初步/管辖权 高级仲裁员认为,专员有权调查教育部在决定不续签研究协议时行使酌处权的情况。
Auth. (s.42) 01-01 4月 19, 2001 卫生部和老年人事务部 第 42 节 无摘要。
Auth. (s.42) 03-01 12月 16, 2009 不列颠哥伦比亚水电局 第 42 节 无摘要。
N/A 7月 10, 2008 不列颠哥伦比亚传输公司 第 42 节 无摘要。
N/A 3月 31, 1994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彩票公司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5月 27, 1996 不列颠哥伦比亚水电局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8月 23, 1996 就业与投资部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8月 30, 1996 温哥华教育局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10月 31, 1996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运输公司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3月 7, 1997 农业、渔业和食品部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4月 11, 1997 总检察长部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8月 18, 1997 公共服务雇员关系委员会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10月 16, 1997 人力资源部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12月 19, 1997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师协会 第 43 节 无摘要。
N/A 1月 29, 1998 温哥华市 第 43 节 由于司法复议成功,现附上对该决定的重新审议。
Auth. (s.43) 99-01 12月 22, 1999 温哥华警察局 第 43 节
在大约 5 年的时间里,申请公共机构收到了 3 874 份请求,其中 24 份是由被告个人提出的。公共机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答辩人的访问请求对其运作造成了不合理的干扰。专员就此类问题所需的证据类型提供了指导。在大约 5 年的时间里,申请公共机构收到了 3 874 份请求,其中 24 份是由被告个人提出的。公共机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答辩人的访问请求对其运作造成了不合理的干扰。专员就此类问题所需的证据类型提供了指导。
Auth. (s.43) 02-01 9月 18, 2002 人力资源部 第 43 节
自 1994 年以来,该部收到了被告提出的 200 多份查阅申请,其中约 95 份申请是在 2001 年 9 月至 12 月期间提出的。 由于这 95 份查阅申请是重复性的,而且答复这些申请会不合理地干扰该部的工作,该部有权不予理 会。答辩人有权在 2003 年 1 月 1 日之前用不超过两份新的申请来取代这些申请,而该部对每份申请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 7 小时。自本授权之日起一年内,该部无权拒绝对申请作出答复,但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至 2004 年 9 月 17 日期间,该部有权不理睬答辩人在任何特定时间提出的超过一项公开申请的任何申请,以及寻求已向答辩人披露的记录的任何申请。该部答复每项申请的时间不必超过 7 小时。自 1994 年以来,该部收到了被告提出的 200 多份查阅申请,其中约 95 份申请是在 2001 年 9 月至 12 月期间提出的。 由于这 95 份查阅申请是重复性的,而且答复这些申请会不合理地干扰该部的工作,该部有权不予理 会。答辩人有权在 2003 年 1 月 1 日之前用不超过两份新的申请来取代这些申请,而该部对每份申请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 7 小时。自本授权之日起一年内,该部无权拒绝对申请作出答复,但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至 2004 年 9 月 17 日期间,该部有权不理睬答辩人在任何特定时间提出的超过一项公开申请的任何申请,以及寻求已向答辩人披露的记录的任何申请。该部答复每项申请的时间不必超过 7 小时。
Auth. (s.43) 02-02 11月 8, 2002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保险公司 第 43 节
申请人于 1999 年与工商银行就其人身伤害索赔达成和解,并提出了 18 项获取与和解索赔相关 信息的申请。在向申请人披露了所有与索赔有关的信息及相关事宜之后,工 商银行有权根据第 43 条第(b)款就最后两项请求寻求救济,因为这两项请求是无意义的和无理取闹的。申请人于 1999 年与工商银行就其人身伤害索赔达成和解,并提出了 18 项获取与和解索赔相关 信息的申请。在向申请人披露了所有与索赔有关的信息及相关事宜之后,工 商银行有权根据第 43 条第(b)款就最后两项请求寻求救济,因为这两项请求是无意义的和无理取闹的。
Auth. (s. 43) 03-01 12月 10, 2003 管理服务部 第 43 节 答辩人的要求并不是系统性的,但即使这些要求是系统性的(或重复性的),对这些要求 做出回应也不会不合理地干扰该部的运作。也不能以答辩人的要求是无意义的或无理取闹的为由给予救济。
Auth. (s. 43) 04-01 9月 10, 2004 温哥华岛卫生局 第 43 节
VIHA 根据第 43 条申请救济,理由是答辩人的要求是重复性和系统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 VIHA 的运作,而且这些要求也是无意义和无理取闹的。大多数请求不是根据《法案》第 5 条提出的,因此第 43 条不适用。查阅请求不符合第 43 条的检验标准。VIHA 根据第 43 条申请救济,理由是答辩人的要求是重复性和系统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 VIHA 的运作,而且这些要求也是无意义和无理取闹的。大多数请求不是根据《法案》第 5 条提出的,因此第 43 条不适用。查阅请求不符合第 43 条的检验标准。
F05-01 2月 3, 2005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水电局 第 43 节
BC Hydro 根据第 43 条申请救济,理由是答辩人的请求是重复和系统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 BC Hydro 的运作,而且这些请求也是无意义和无理取闹的。根据第 43(a)和(b)条,BC 水电公司有权就最后两项请求获得救济,因为这两项请求都是系统性和重复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运营,并且是琐屑无聊和无理取闹的。BC Hydro 根据第 43 条申请救济,理由是答辩人的请求是重复和系统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 BC Hydro 的运作,而且这些请求也是无意义和无理取闹的。根据第 43(a)和(b)条,BC 水电公司有权就最后两项请求获得救济,因为这两项请求都是系统性和重复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运营,并且是琐屑无聊和无理取闹的。
F06-03 3月 24, 2006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第 43 节
UBC 根据第 43(a)和(b)条申请授权在两年内不理会被告尚未答复的请求和今后的任何请求。根据第 43(a)条的规定,答辩人的请求被认定为系统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 UBC 的运营。UBC 有权不理会答辩人尚未答复的请求,即在申请日期和裁决日期之间收到的请求。此外,UBC 还有权在两年内不理会答辩人提出的每次超过一个开放请求的请求,并且在作出本裁决后的两年内,UBC 无需每年花费超过 50 个小时来回应答辩人的请求。尽管答辩人的请求有一些琐碎和无目的的方面,但没有必要考虑第 43(b)条的规定。UBC 根据第 43(a)和(b)条申请授权在两年内不理会被告尚未答复的请求和今后的任何请求。根据第 43(a)条的规定,答辩人的请求被认定为系统性的、不合理地干扰了 UBC 的运营。UBC 有权不理会答辩人尚未答复的请求,即在申请日期和裁决日期之间收到的请求。此外,UBC 还有权在两年内不理会答辩人提出的每次超过一个开放请求的请求,并且在作出本裁决后的两年内,UBC 无需每年花费超过 50 个小时来回应答辩人的请求。尽管答辩人的请求有一些琐碎和无目的的方面,但没有必要考虑第 43(b)条的规定。
F06-12 12月 13, 2006 劳动与公民服务部和教育部 第 43 节
答辩人过去提出的和尚未答复的请求是系统性的,会不合理地干扰各部委的运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获得救济,即使是那些他们没有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要求做出回应的请求。各部委有权不理会尚未答复的请求和某些其他请求。答辩人过去提出的和尚未答复的请求是系统性的,会不合理地干扰各部委的运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获得救济,即使是那些他们没有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要求做出回应的请求。各部委有权不理会尚未答复的请求和某些其他请求。
F07-08 9月 20, 2007 省卫生服务管理局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儿童和妇女健康中心 第 43 节 答辩人 2006 年 5 月 17 日的请求并非无意义或无理取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无权无视答辩人的这一请求或今后的任何请求。
F08-03 2月 27, 2008 第 34 学区(阿伯兹福德)教育委员会 第 43 节 校区请求授权不理会答辩人或代表答辩人行事的其他人提出的请求。校区没有履行其责任,没有证明就第 43 条而言,这些请求是琐碎的、无理取闹的或重复的和系统的。
F08-09 11月 6, 2008 农业和土地部 第 43 节
仲裁和调解部请求授权不理会答辩人或代表答辩人行事的其他人提出的请求。答辩人的请求被认定为无理取闹,因此授权 MAL 在提出申请之日不理会这些请求。除一次公开查阅请求外,MAL 还有权自本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理会答辩人的请求。仲裁和调解部请求授权不理会答辩人或代表答辩人行事的其他人提出的请求。答辩人的请求被认定为无理取闹,因此授权 MAL 在提出申请之日不理会这些请求。除一次公开查阅请求外,MAL 还有权自本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理会答辩人的请求。
F08-10 11月 26, 2008 环境部 第 43 节 教育部请求授权不理会答辩人或代表她行事的其他人提出的请求。答辩人的请求被认定为无理取闹,教育部被授权在申请之日不理会这些请求。除一次开放申请外,教育部还有权自本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考虑答辩人的申请。
F09-04 6月 22, 2009 住房和社会发展部 第 43 节
该部请求授权不理会答辩人提出的八项尚未答复的请求,并提供其他救济。该部获准不受理八项请求中的四项,理由是这些请求重复提出,不合理地干扰了该部的工 作。该部还获准自本决定之日起两年内,对答辩人今后提出的任何超过一次公开请求的请求不予理 会。该部请求授权不理会答辩人提出的八项尚未答复的请求,并提供其他救济。该部获准不受理八项请求中的四项,理由是这些请求重复提出,不合理地干扰了该部的工 作。该部还获准自本决定之日起两年内,对答辩人今后提出的任何超过一次公开请求的请求不予理 会。
F10-09 9月 29, 2010 省卫生服务管理局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儿童和妇女健康中心 第 43 节
答辩人于 2009 年 3 月请求提供有关其与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持续争议的记录,但与律师-委托人沟通有关的记录除外,这并非无意义或无理取闹,也不是系统性或重复性的。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可以选择减少回应这部分请求的行政负担。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有权在两年内不理会请求中有关客户与委托人通信的部分以及今后对此类记录的任何请求。答辩人于 2009 年 3 月请求提供有关其与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持续争议的记录,但与律师-委托人沟通有关的记录除外,这并非无意义或无理取闹,也不是系统性或重复性的。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可以选择减少回应这部分请求的行政负担。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局有权在两年内不理会请求中有关客户与委托人通信的部分以及今后对此类记录的任何请求。
F10-11 10月 14, 2010 劳动部 第 43 节 答辩人的三项要求是系统性的,会不合理地干扰各部委的运作。第四项是无理取闹。该部有权不理会这些未决请求,并有权获得其他救济。
F11-03 11月 17, 2011 社会发展部 第 43 节
该部请求授权不理会客户提出的两项未决请求以及其他救济。该部获准不理会这些请求,理由是这些请求重复提出,不合理地干扰了该部的工作。该部还获准自本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对客户今后提出的任何超过一次公开请求的请求不予理睬。该部请求授权不理会客户提出的两项未决请求以及其他救济。该部获准不理会这些请求,理由是这些请求重复提出,不合理地干扰了该部的工作。该部还获准自本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对客户今后提出的任何超过一次公开请求的请求不予理睬。
F11-04 11月 23, 2011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内外科医生学院 第 43 节
学院请求免除该医生今后提出的任何请求。目前没有任何要求。该医生已经收到了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学院不需要根据《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3 条获得救济,就可以拒绝提供已经提供给他的记录的额外副本。裁决人拒绝给予学院第 43 条规定的正式权力,使其可以无视今后的请求。学院请求免除该医生今后提出的任何请求。目前没有任何要求。该医生已经收到了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学院不需要根据《联邦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3 条获得救济,就可以拒绝提供已经提供给他的记录的额外副本。裁决人拒绝给予学院第 43 条规定的正式权力,使其可以无视今后的请求。
F12-01 4月 18, 2012 罗斯兰市 第 43 节 该市请求授权不理会客户提出的四项未决请求以及其他救济。仲裁员认为这些请求并非重复性或系统性的,因此驳回了市政府的申请。
N/A 7月 9, 2003 申请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第 52(1)条提出的审查申请 --西蒙弗雷泽大学("SFU"),公共机构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根據第 56 條進行研訊。
N/A 8月 18, 2004 Translink 申请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法案")第 56(1)条驳回申请人提出的进行调 查的请求 第 56 节 裁决人拒绝 Translink 根据第 56(1)条提出的不进行调查的请求。
N/A 11月 25, 2004 申请人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法案")第 52(1)条提出的审查申请--公共安全部和副检察长("安全部")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根據第 56 條進行研訊。
N/A 11月 25, 2004 公共机构第 42 学区(枫树岭-皮特草原)(以下简称 "学区")董事会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 保护法》(以下简称 "本法")第 56 条提出申请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根據第 56 條進行研訊。
N/A 12月 21, 2004 温哥华岛卫生局("VIHA")根据《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该法")第 56 条,就申请人根据该法第 52(1)条提出的复审申请提起诉讼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根據第 56 條進行研訊。
F05-02 4月 8, 2005 维多利亚市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5-03 5月 27, 2005 省卫生服务管理局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根據第 56 條進行研訊。
F05-04 9月 1, 2005 省卫生服务管理局 第 56 节 专员决定拒绝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
F05-05 8月 11, 2005 环境部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進行任何研訊,因為根據第 56 條,研訊已失去意義、
F05-06 9月 1, 2005 卫生部 第 56 节 专员决定拒绝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
F05-07 9月 26, 2005 科莫克斯-斯特拉斯科纳地区行政区 第 56 节 專員決定不根據第 56 條進行研訊。
F05-08 10月 25, 2005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6-01 1月 10, 2006 赛沃德村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06-02 1月 30, 2006 省卫生服务管理局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6-04 5月 24, 2006 温哥华市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6-05 7月 19, 2006 工作安全局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6-06 9月 22, 2006 温哥华市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6-09 10月 12, 2006 第 8 学区(库特尼湖)学校董事会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6-11 11月 21, 2006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07-01 1月 29, 2007 奇利瓦克市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7-02 2月 6, 2007 温哥华市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7-04 7月 23, 2007 西温哥华地区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7-05 8月 29, 2007 温哥华警察局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7-06 8月 29, 2007 温哥华警察局 第 56 节 专员决定拒绝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
F07-07 9月 7, 2007 第 49 学区(中央海岸)教育委员会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07-09 11月 2, 2007 夏令地区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08-01 1月 14, 2008 内政部卫生局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08-04 3月 12, 2008 首都地区 第 56 节 裁决人根据第 56 条决定不进行调查。
F08-05 7月 16, 2008 兰里镇 第 56 节 資 深 仲 裁 官 決 定 不 根 據 第 56 條 就 第 75 條 進 行 研 訊 。
F08-06 7月 16, 2008 兰里镇 第 56 节 高级仲裁员关于不根据第 56 条就第 22 条进行调查的决定。
F08-08 7月 24, 2008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保险公司 第 56 节 高级仲裁员根据第 56 条作出的不进行调查的决定。
F08-11 12月 5, 2008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师协会 第 56 节 高级仲裁员根据第 56 条作出的不进行调查的决定。
F09-02 2月 3, 2009 总检察长部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09-03 3月 4, 2009 亚博斯福警察局 第 56 节 高级仲裁员决定批准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02 4月 8, 2010 温哥华岛卫生局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的裁决。
F10-05 6月 7, 2010 内政部卫生局 第 56 节 高级仲裁员决定批准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06 6月 7, 2010 温哥华海岸卫生局 第 56 节 高级仲裁员决定批准公共机构关于不根据《法案》第 5 部分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07 7月 29, 2010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彩票公司 第 56 节 仲裁员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定的滥用程序为由,驳回了 BCLC 关于不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10 10月 7, 2010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房管理委员会 第 56 节 仲裁员批准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房公司关于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12 10月 21, 2010 总检察长部 第 56 节 仲裁员批准了总检察长提出的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13 11月 3, 2010 亚博斯福警察局 第 56 节 裁决人驳回了亚博斯福警察局关于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14 11月 4, 2010 中奥卡纳根区 第 56 节 仲裁员批准了中奥肯那根地区行政区关于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的请求。
F10-15 12月 2, 2010 西蒙弗雷泽大学 第 56 节
答辩人要求查阅有关 SFU 宿舍房间的电子邮件。 SFU 允许查阅所要求的记录,但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 条,将部分记录作为意见或建议分割。 答辩人要求对 SFU 的第 13 条决定进行复审,并认为第 25 条(公共利益优先)适用。 SFU 要求不进行调查,因为第 13 条显然适用。 裁决人的结论是,被保留的记录部分是意见或建议,这一点显而易见,因此没有必要考虑第 25 条是否适用。裁决人批准了西蒙弗雷泽大学关于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的请求。答辩人要求查阅有关 SFU 宿舍房间的电子邮件。 SFU 允许查阅所要求的记录,但根据《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3 条,将部分记录作为意见或建议分割。 答辩人要求对 SFU 的第 13 条决定进行复审,并认为第 25 条(公共利益优先)适用。 SFU 要求不进行调查,因为第 13 条显然适用。 裁决人的结论是,被保留的记录部分是意见或建议,这一点显而易见,因此没有必要考虑第 25 条是否适用。裁决人批准了西蒙弗雷泽大学关于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的请求。
F11-01 3月 15, 2011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师协会 第 56 节
申请人要求律师协会向他提供戴维斯律师事务所与第三方之间的某些通信,这些通信抄送律师协会,并与他有关。律师协会披露了部分记录,但扣留了其他记录,声称这些记录受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的保护。律师协会认为,《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4 条的适用是显而易见的,并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对此事进行调查。裁决人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批准了律师协会的请求,认为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特权适用是显而易见的,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与此相反的有力论据。 申请人要求律师协会向他提供戴维斯律师事务所与第三方之间的某些通信,这些通信抄送律师协会,并与他有关。律师协会披露了部分记录,但扣留了其他记录,声称这些记录受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的保护。律师协会认为,《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第 14 条的适用是显而易见的,并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对此事进行调查。裁决人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批准了律师协会的请求,认为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特权适用是显而易见的,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与此相反的有力论据。